伊迪斯·华顿的房子

编译自2012年5月23日《New Yorker》

小说家伊迪斯•华顿(Edith Wharton)是个对房子很有见解的人。她出版的第一本书是和设计师欧登·柯德曼(Ogden Codman, Jr.)一起写的《房屋装饰》(The Decoration of Houses)。柯德曼坚持认为“房屋装修是建筑学的一个分支”,两人都反对“粉饰粗俗”的装修风格。华顿以自己的名义在伯克夏郡的莱尼克斯镇建造了一座风格别致的庄园,这座蒙特山庄后来被看作是伊迪丝文学成功的标志以及作为一个独立女人的象征。她曾在给情人的信中写道,“果然,我更适合当个景观设计师而不是小说家,这里的每一处都是我的作品,远远超越我的《欢乐之家》……”

伊迪斯出身纽约豪门,是一位描述美国社会风俗、尤其是上流社会的杰出作家。她的作品非常畅销,四十三岁写就的成名作《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第一月就卖出三万本,一年卖掉了十四万本,这些骄人成绩让她在法国巴黎拥有两套豪宅,成为巴黎文学圈内著名的好客女主人。她常在作品中特意安排一些讽刺当时上流社会的生活拜金、粗俗习气的角色,并且喜欢通过描写房屋样貌来表达作品的思想。在《欢乐之家》的第一章,华顿描写了律师劳伦斯·塞尔顿(Lawrence Selden)的单身公寓,公寓里有“破旧的皮革椅”,“褪了色的土耳其地毯”和阴暗的阳台,看起来像个私人的绿洲。在最后,又描写了未婚女子莉莉·巴特(Lily Bart)的家,“除了能显示她一丝不苟的整洁习惯外找不出任何其他的个性的地方”。他们的屋子和当时纽约社会的众多单身男女青年有很大的不同——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建筑风格和房屋装饰,这三者构成了一种只有华顿才能读懂并运用自如的语言。

不过,《乡土风俗》(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才是她的在建筑方面的巨作。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美国中西部城市的姑娘恩黛(Undine Spragg)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她的人生梦想就是进入上流社会。恩黛的情人希望她是浪漫的人,而没想到恩黛是个彻彻底底的庸俗“女商人”——“房子”是串联起恩黛从底层攀上上层社会的线索,而这些房子无一例外不是她通过战略形式的婚姻所得到的。她每换一任丈夫,同时换城市、换房子、换建筑风格——从褐色沙石筑成的房子搬进了豪宅。这些都是恩黛一次又一次错误婚姻的导火线——她认为大房子等于金钱也等于自由。

《乡土风俗》的第一句话是这么写的:“在这俗气的画室里、红木制成并漆得光亮的护墙板上方,悬挂着鲑鱼色的粉红缎子,还有玛丽•安托瓦内特及朗巴勒王子的椭圆形肖像装饰。在华丽的地毯中央,一个镀金的桌子上的镀金的篮子里,有个墨西哥玛瑙石做成的、有着粉色蝴蝶结的手掌造型的饰品。要不是边上有本《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真的没发现这间屋子有可以表明是给人住的迹象……” 就像华顿的山庄设计和她的性格有些类似一样,其小说同样也脱不了真实生活的投射。“丈夫和父亲在股市中失去财富”这个场景和华顿遭遇相像,但华顿表现得不如恩黛那么在乎。

余下的情节描述恩黛在这些由锦缎装饰而成的、监狱一般的房子里颠簸的生活,她不知道为什么这是错误的,全因为她对“什么是正确的?”这个问题感到很绝望。去看演出是坐在包厢还是坐在正厅前排?写信是用高档的信笺还是普通的?是买新的珠宝还是戴旧的蓝宝石?当她第一次见她未来的姻亲家庭时,没有能理解表象背后的真实情况,这造成了她的悲剧。

书的最后一章讲到恩黛的最后一段婚姻,她看起来什么都有了——房子和金钱、稀有品、现代化的生活。她把房子装饰得跟她的裙子一样多彩,用真丝和天鹅绒的材料、加上有艺术感的镜子和戴面纱的台灯;她的梳妆室大得跟画室一样,还像模像样地挂了一些画。卧室褐色的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着一个穿灰色天鹅绒的男孩,他的手搭在一条大狗的头上,看起来很有贵气很迷人,但看上去他也很失落与孤单——因为他可能某天回家后会找不到过去的痕迹,因为他的母亲会把它们粉饰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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